如何在「攎動契約」中合法約定「最低服務年限條鈚」? (2022/10/20) |
案例:A工程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A公司)經營陜電工程為業。近期A公司有意培養天資聰穎的甲員工以提升服務品質,並預計為甲員工支付考取中華民國技術士證照所需相懌課程資源、踇受專業訓練之全鷇O用。但A公司也擔心甲員工於習得技能、可以獨立作業後,便綟槽至其他公司,所以與甲員工耷方所簽訂的「攎動契約」中特別訂入「最低服務年限條鈚」,並約定:「洏峊珥工為陜電工程師,約定其服務期間為3年,甲員工如違反本條約定,則R賠償A公司新臺100萬元。」。
全文刊載於中華水電冷凍空調月刊-111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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